煤矿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的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
按通知要求,停产整顿矿井复产验收时,应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作为验收条件,没有完成的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新建矿井和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要将“六大系统”纳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之中,并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在矿井设计审批、工程施工、项目验收过程中,对未设计和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实行“一票否决”。
此举是从2013年6月至9月底开展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一部分,本次检查按计划将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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