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有关安排部署,加大放开搞活力度,创新基层单位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单位实现分兵突围,近日,集团公司出台实施意见,决定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生产经营契约化管理。
集团公司此次开展生产经营契约化管理,以激发企业活力、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分类改革、分块搞活为基本方法,扩大基层单位依法依规自主管理权限,建立起具有刚性约束力和较强激励作用的管控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激活生产要素,激发企业活力,为企业改革解困提供充足动力。契约单位目前暂定芦沟矿、振兴二矿为试点单位,以1年时间为契约期限,鼓励其他矿井结合本单位实际申报试点,先行先试,总结完善后逐步推广。
契约单位党政正职与集团签订契约目标责任书。在管理权限上,试点单位契约化管理期间,管理团队依法依规对本单位自主管理,在人事管理、薪酬管理、安全生产、物资采购、销售管理、废旧物资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后勤服务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实行成本节约奖、利润超额奖、煤质增收奖、自主销售奖、契约保证金等五项激励措施,同时明确了处罚约束条款和考核监督方式。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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