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省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导组到我公司督导检查“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集团公司领导田富军、杨松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经过调查摸底,集团公司确定15家单位为“僵尸企业”。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按照“全面启动,先易后难,一企一策,依法处置”的要求,充分合理运用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等,规范操作,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合规处置债权债务,盘活有效资产,确保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进行。今年3月,在与省政府国资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要求集团公司2017年完成8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签订责任书后,集团公司主动作为,加压驱动,全面启动15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出2017年全年完成9家,力争完成10家“僵死企业”处置任务。截止11月29日,已完成郑州合龙运输公司、连云港疗养院、矿务局特种水泥厂、铝业分公司、芦沟矸石热电厂、郑煤超化矿(上市剥离部分)、河南郑银矿业公司、锦都饭店、兰考实业公司等9家单位的处置任务,集团公司已提前完成2017年“僵尸企业”处置任务。龙力水泥公司处置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力争今年12月底前签订合作协议。
督导组要求,要高度重视“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加快进度,深入单位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协调好龙力水泥公司处置的各项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记者 苏晓丽)
Copyright @ 2016-2021 zmj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郑煤集团信息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B1-20060044 豫ICP备12008426号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电话:0371-87781116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