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现有兼并重组煤矿69对,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最大的危险源风险点。兼并重组煤矿做到了安全生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就会总体稳定。2月15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崇在郑新公司就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他指出,兼并重组煤矿,不管是哪种合作模式,集团公司只要承担安全责任,就必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管得住、管得好。
调研中,李崇重点听取了郑新公司关于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与郑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就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深入讨论。合作人代表孟建涛、李树光、杜海军、李伟民等介绍了与郑煤合作后安全管理发生的积极变化与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谈了各自的认识、措施和想法建议,表示全力支持配合集团公司派驻管理团队全面行使安全管理权。集团公司派驻的矿长代表杨江华、李孝同、冯长森等就切实履行职责,管住管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汇报了做法体会和意见建议。
李崇不时与大家交换看法和意见,鼓励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针对大家反映的问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行专题研究,以使集团公司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努力让集团公司发展得更好。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李崇深有感触地说,这次来主要是围绕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因为郑煤安全工作最大风险是兼并重组煤矿,郑新公司是专门负责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矿管理的,因此,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的第一站就来到了这里。通过深入交流与讨论,对兼并重组煤矿、对郑新公司、对合作人、对派驻的矿长和管理团队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对搞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的信心有所增强。围绕共同做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他强调了五点:
一是明确责任。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各个兼并重组煤矿,第一责任人是矿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五职”矿长是一个团队,承担着全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在这方面,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地方政府是有明确要求的,集团公司也是这样做和要求的,这是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的原则问题,必须十分清醒,千万不能有糊涂认识。
二是责权一致。既然是矿井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矿长、“五职”矿长、管理团队就要大胆工作,积极发挥作用,在矿井安全管理方面就必须责权一致,说了算,管住管好,行使职权,发挥作用。要认真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规定,自觉按照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受合作方干扰,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权、指挥权,要立即停止生产,撤回管理团队,并向地方政府报告,提请关闭。这既是对国有资产负责,也是对合作方负责。在这个问题上要态度坚决,毫不犹豫。
三是强化共识。安全是煤矿一切工作的前提,在这个问题上,合作方与集团公司要高度一致、高度统一。合作方与郑煤集团作为煤矿的股东,地位是平等的,利益是一致的,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安全问题上不能有讨价还价的思想。从实践经验来看,无论哪一类的矿井,合作方都要把安全生产的管理权及生产的指挥权让出来,保证矿长及管理团队有充分的安全生产指挥权。
四是创造环境。受国家关井压产、生态保护以及各种政治社会因素的影响,兼并重组煤矿生存空间环境越来越小,生产时间在缩短,正常的生产秩序难以维持,加上一些兼并重组矿井发生安全事故,兼并重组矿井安全形象很差,面临着复工难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了、确实重视了、投入跟上了、管理加强了、管理专业了,与郑煤直管矿一样了,确实做到了安全有把握。在这个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反映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的新变化。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区域公司以及兼并重组煤矿与合作方发挥各自优势,分头向各级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沟通汇报,展示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用我们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真诚的态度让上级领导放心,让政府满意,争取更多的生产时间,更好的生产环境。
五是管住管好。安全工作有自身的规律,抓安全工作要常吹风,不刮风,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正规循环、正规作业,持续生产,不能饥一顿饱一顿,热一阵子冷一阵子,也不能一人有病,大家一起吃药。任尔东西南北风,安全始终在心中,安全工作决不松。同时要坚决防止疲劳战和厌战情绪。生产矿井不同于机关,要保持工作连续性,矿上工作的同志要做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矿为家,保证安全生产。
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王思鹏,总工程师杨治国参加调研并答复相关问题,提出要求。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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