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党性观念,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实施意见,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具体时间由直属基层党组织自行确定,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要求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在全体党员中展开,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等参加。
内容围绕交纳党费、学习教育、为职工服务及“三会一课”等主题展开。同时,鼓励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数量、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自主设计反映党员愿望、贴近职工需求、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其他活动主题。
(通讯员 任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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