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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产经营致近七成重特大事故

来源:财经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10 文字大小: |
    1-7月份,全国共发生了53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37起都是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指出,今年前7个月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多是因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我国将从带班范围、带班要求、法制责任三方面加强矿山企业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据统计1-7月份,全国共发生了53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37起都是因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黄毅介绍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最近专门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份到10月份在全国展开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严厉制裁,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发现一处关闭一处。

  黄毅说,今年以来我国共发生14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国有煤矿占2起,其余11起都是小煤矿。 他认为,煤矿资源整合效果是明显的,通过资源整合,发挥了国有大矿的优势,对小煤矿进行了技术改造,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项措施还是有效的。所以有些省份也在学习借鉴山西省的这种做法,开始了小煤矿整合的工作。 目前全国正在进行资源整合的小煤矿数量有5000多处,这些有的正处于整合技改阶段,有的已经办理了整合手续。今年以来煤矿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80%发生在整合技改煤矿。如何加强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

  根据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国务院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制度,这次规定较之以往有三方面的区别。

  黄毅介绍说,首先是把现场带班的范围扩大了,所有的矿山企业都要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领导干部只有深入现场才能加强现场的管理,才能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从而排除隐患,保证安全。” 其次,此次国务院通知的要求更加严格。过去煤矿是矿领导和生产经营领导人员轮流下井带班,这次强调矿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 最后,对没有认真执行这一制度的企业领导人按照擅离职守论处,如果造成一些大的问题或者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可能要追究企业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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